2017年1至10月全国火灾情况分析
时间:2017-12-22 阅读:1123次来源:本站
今年1至10月,全国共接报火灾21.9万起,亡1065人,伤679人,已核直接财产损失26.2亿元,与去年同期相比,分别下降21.3%、17.7%、29.9%和24.7%。其中,发生较大火灾50起,比去年同期减少7起,下降12.3%;发生重大火灾3起,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火灾;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。
一是中部和东北火灾降幅大,东部所占比重大。从分片区情况看,东、中、西部和东部地区火灾起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,其中东部地区下降21.4%,东北地区下降26.4%,中部地区下降27%,西部地区下降14.1%。在全国火灾总数中,东部占35.7%,比例最高;其次是西部,占30.2%;再次是中部,占20.8%;比例最小的是东北地区,占13.3%。
二是居民住宅火灾相对多发,伤亡人数最多。从分场所情况看,各类住宅发生火灾9.5万起,交通工具火灾2.3万起,人员密集场所火灾1.7万起,工地、厂房、仓储及易燃易爆场所火灾1.5万起,农副场所火灾1.4万起,垃圾废弃物火灾1.9万起,其他场所火灾3.6万起。其中,住宅火灾占总数的43.5%,造成821人死亡,占亡人总数的77.1%;造成446人受伤,占伤人总数的65.7%。
三是城市火灾所占比重较小,农村火灾亡人率高。从城乡分布情况看,城市发生火灾6.5万起,占总数的29.8%;县城集镇发生火灾6.9万起,占总数的31.2%;农村发生火灾7万起,占总数的31.9%;其他区域发生火灾1.1万起,占4.8%。城市平均每331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,县城集镇平均每207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,而农村火灾平均每181起火灾就造成1人死亡。
四是电气是引发火灾首因,用火不慎引起的次之。从起火原因看,因电气引发的火灾共有7.4万起,造成370人死亡、226人受伤,直接财产损失11.2亿元,分别占总数的33.6%、34.7%、33.3%和42.6%。其次,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有4.4万起,占总数的20.3%;因吸烟引发的火灾有1.5万起,占总数的6.9%;因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有0.8万起,占总数的3.6%;因玩火引发的火灾有0.7万起,占总数的3.2%;其余为雷击、静电、自燃引起和原因不明确及正在调查的火灾。
五是出警总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,救援救助占大部分。从部队出警看,1至10月,公安消防部队接处警97万起,出动警力970.1万人次,车辆165万辆次,与去年同期相比,出警起数减少2.2%,出动警力减少1.7%,出动车辆数减少0.8%。其中,处置各类火灾21.9万起,占总数的22.8%;参加抢险救援27.3万起、社会救助25.8万起,合计占总数的54.8%,共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3.2万人,疏散转移55.7万人,抢救保护财产价值266亿元。
在前10个月的灭火救援战斗中,共有5名消防员英勇牺牲。
一是中部和东北火灾降幅大,东部所占比重大。从分片区情况看,东、中、西部和东部地区火灾起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,其中东部地区下降21.4%,东北地区下降26.4%,中部地区下降27%,西部地区下降14.1%。在全国火灾总数中,东部占35.7%,比例最高;其次是西部,占30.2%;再次是中部,占20.8%;比例最小的是东北地区,占13.3%。
二是居民住宅火灾相对多发,伤亡人数最多。从分场所情况看,各类住宅发生火灾9.5万起,交通工具火灾2.3万起,人员密集场所火灾1.7万起,工地、厂房、仓储及易燃易爆场所火灾1.5万起,农副场所火灾1.4万起,垃圾废弃物火灾1.9万起,其他场所火灾3.6万起。其中,住宅火灾占总数的43.5%,造成821人死亡,占亡人总数的77.1%;造成446人受伤,占伤人总数的65.7%。
三是城市火灾所占比重较小,农村火灾亡人率高。从城乡分布情况看,城市发生火灾6.5万起,占总数的29.8%;县城集镇发生火灾6.9万起,占总数的31.2%;农村发生火灾7万起,占总数的31.9%;其他区域发生火灾1.1万起,占4.8%。城市平均每331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,县城集镇平均每207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,而农村火灾平均每181起火灾就造成1人死亡。
四是电气是引发火灾首因,用火不慎引起的次之。从起火原因看,因电气引发的火灾共有7.4万起,造成370人死亡、226人受伤,直接财产损失11.2亿元,分别占总数的33.6%、34.7%、33.3%和42.6%。其次,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有4.4万起,占总数的20.3%;因吸烟引发的火灾有1.5万起,占总数的6.9%;因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有0.8万起,占总数的3.6%;因玩火引发的火灾有0.7万起,占总数的3.2%;其余为雷击、静电、自燃引起和原因不明确及正在调查的火灾。
五是出警总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,救援救助占大部分。从部队出警看,1至10月,公安消防部队接处警97万起,出动警力970.1万人次,车辆165万辆次,与去年同期相比,出警起数减少2.2%,出动警力减少1.7%,出动车辆数减少0.8%。其中,处置各类火灾21.9万起,占总数的22.8%;参加抢险救援27.3万起、社会救助25.8万起,合计占总数的54.8%,共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3.2万人,疏散转移55.7万人,抢救保护财产价值266亿元。
在前10个月的灭火救援战斗中,共有5名消防员英勇牺牲。